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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2014年度工作总结

2015-01-19 10:33

各位与会会员:
        大家好!
        2014年度,协会秘书处按照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在各部室全体人员的辛勤工作下,在各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及会员单位的热情配合支持下,在相关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秘书处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按照协会章程规定要求,现将2014年度协会工作及会费收支情况向会员大会报告如下,请大会审议。
        一、回顾过去,秘书处做了以下工作。
       (一)协会进行了部分人事的改选和增补。春节过后,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民政厅对全省社团组织进行规范整顿的通知要求,3月份对我会秘书长、法人进行了改选,梁宜民同志因年龄到期不再担任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和法人,经会长提名省宝协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理事会议选举,改选我(桑海明)为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秘书长和法人。经会长提名,5月22日召开省宝协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理事会议增补刘书勇同志为副会长。
       (二)完成社团法人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四证的变更事项。
       (三)赴北京同中宝协各相关部门领导进行了座谈,对今后开展协会工作以及与中宝协在工作上的合作意向进行了交流,中宝协表示大力的支持。
       (四)对梁宜民同志任省宝协第三届理事会秘书长期间(2012年1月至2014年4月底)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离任审计。收入总额为385941.63元,支出总额为498798.87元,亏损金额为112857.24元。
       (五)7月4日与10月10日协会秘书处组织召开了2014年度省宝协第一次、第二次副会长联席会议,对修改行业自律规约条款的内容、制定山西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放心示范店管理办法和验收标准和省宝协先行赔付示范店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商论。大家积极发言,认真讨论,效果明显。
       (六)7月份秘书处组织相关人员赴运城、临汾、晋中、阳泉、朔州等地对到期的12家中宝协“放心示范店”进行了重新认证,并按时将验收结果上报中宝协。
       (七)以“怎样才能将省宝协工作搞好”为题,秘书处组织相关人员对17家副会长单位和13家常务理事单位,12个理事单位,3个会员单位进行了调研。我认为与他们交流就是与市场交流,对搞好宝协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通过调研掌握了各会员对省宝协的观点和态度。大部分会员单位能够认识到省宝协这个社团组织的重要性,无论企业有多大,经济实力有多强,代表的只是一个企业,有些诉求和问题需要有一个组织出面向政府部门进行反映,宝协桥梁作用要继续发挥下去,宝协组织这个平台和牌子是不能丢的,而且要把工作搞得红红火火。但有一部分会员单位对宝协持观望的态度,还有极个别会员单位认为自己已经壮大,能够独立运转,宝协这个组织对企业的发展来说意义不大,要求脱离协会组织的想法。
有的会员单位提出省宝协现阶段内部机制建立不全,没有经济来源账面出现负增长,没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完善的服务系统,要把工作搞活搞大的现实难度确实很大,他们讲的都是实话,请各会员单位谅解。但因此更需要各位会员对协会的大力支持,形成协会与会员互助合作的氛围,实现共赢局面。
        2、通过调研了解了我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市场的发展情况。目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珠宝玉石首饰行业销售市场仍然要处在疲软低估阶段,这是由经济市场这个大环境所决定的,市场销售竞争会更激烈更艰苦,经济基础好一些企业商店想法设法苦心经营,基础不好的企业商店出现了支撑不济自行关闭的现象,而违规者却在投机经营并能从中盈利。据了解,目前我省,尤其是各市区写字楼无证经营,以假乱真、低价销售及个别批发市场虚标价格现象比较严重,扰乱了珠宝玉石首饰市场正常经营,是行业的毒瘤,应当加强监督整治。
       (八)得到了发证部门和省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1、我会2014年8月份向省民政厅提交了AAA级社会团体组织评估申报资料,2014年10月份获得省民政厅批准AAA等级证书。这一等级评估证书,是未来政府职能转变,对接政府部门授权委托承办的相应事项的资格证,所以意义重大。
        2、对我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发展状况进行了摸底,并掌握了相关数据信息,为我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今后健康发展和我会为会员单位服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经调查了解,目前我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企业商店经营者和兼营者约有6512家,其中:珠宝经营者约3192家,玉石经营者约317家,首饰经营者约3003家(所掌握的数据是动态的)。
        经营企业类型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全民所有制、加工零售个体户、个体工商户五大类。有限责任公司中自然人占多数,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台港澳企业占少数,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中非上市与上市企业占个别,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占多数。
        经营范围由原来的银行企业和百货公司商店两家独大,发展至如今的各行各业百家争鸣,从事酒店管理、批发零售、煤制品、房地产开发、日用百货、矿业投资、纺织品、五金交电、服装鞋帽、会议展销、工业美术、通讯技术、计算机软件、建筑材料、化工产品、装黄材料、工矿设备、电子产品、普通机戒、茶具家具、化妆品、计算机网、矿山采掘、玻璃制品等行业产业均有涉及珠宝玉石首饰的经营。
        我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企业商店经营者和兼营者约有6512家中,直接经营企业商店2595家(其中:珠宝1569家、玉石103家、首饰923家),占总数的39.85%;兼营者约3917家(其中:珠宝1623家、玉石214家、首饰2080家),占总数的60.15%。
        3、就继续开展落实“明码标价”活动同省物价局进行了沟通,获得了相关处室的大力持,此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九)完成了省宝协网站的申报备案和前期建设事宜,现已投入使用,网址:www.sxszbysxh.com/org。
        二、2014年度会费收支情况
       (一)2014年度会费收交情况,2014年5月至11月收取第三届会员会费159000元。其中:收交副会长会员单位会费9个,90000元,收交常务理事会员单位会费12个,60000元,收交理事会员单位会费2个,6000元,收交会员单位会费3个,3000元。
       (二)2014年度会费支出情况,2014年度1至11月份支工作人员工资26000元,梁宜民同志离任审计费、办公费(纸、笔、下发文件通知所用邮费、电话、网络费等),差旅费(参加中宝协会议和其他兄弟协会座谈会的车票费用)及其他费用如会员大会、副会长联席会议场地费用及固定资产折旧等日常支出46779.40元,共计72779.40元。
       (三)第三届理事会会员未交会费情况,副会长会员单位2个(20000元),常务理事会员单位4个(20000元),理事会员单位12个(36000元),会员单位33个(33000元),共计109000元未收回。
        三、存在的问题
       (一)省宝协内部机制建立不全,制度不完善;没有经济来源,无法聘请新的专业的工作人员;组织学习、交流、培训少,不能很好的为各会员单位提供服务。
       (二)新兴的同类型行业协会冲击着我省整个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市场,企业商店盲目跟从,使得协会竞争压力大,工作开展不力。
       (三)部分会员单位存在观望徘徊思想,有的表现出不支持协会工作,参会态度不好的消极敷衍态度。有的会员单位不珍惜自己取得的荣誉,更甚者提出辞去其副会长的想法。
       (四)会员单位不知道自己的身份或哪一级别的会员单位,会员单位底数不清花名册与汇报资料及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
        四、改进的办法和措施在2015年度工作安排中。
 
                                     
 
 
 
2015年1月9日